向调解申请书

时间:2025-04-13 作者:美句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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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向调解申请书(经典18篇)。

在眼下市场经济活跃的社会,有各项事务需要申请书,申请书可以使我们的愿望得到合理表达。那么一般申请书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调解申请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向调解申请书 篇1

xxxx人民法院:

你院受理原告熊xx与被告陈xx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因原、被告为达到协商解决本案纠纷的目的,拟进行庭外和解,现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原、被告共同向你院提出下列申请:

原、被告共同申请庭外和解,和解期限为 个月,期限从申请日起算。

请予以准许。

原告方:

被告方:

二○xx年二月二十五日

向调解申请书 篇2

申请人:刘xx,男,1974年11月4日出生,汉族,个体工商户,住内乡县夏馆镇葛条爬村许窑沟组。

被申请人:周xx,男,1971年6月20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内乡县城关镇诸阳大街52号附5号。

申请人因不服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年1月11日(20xx)南民一终字第801号民事判决,现依法申请再审。

请求事项:

一、依法撤销内乡县人民法院(20xx)内法民初字第37号民事判决和和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南民一终字第801号民事判决,重新审理,公正判决。

二、驳回被申请人原诉讼请求。

三、依法判决诉讼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

一、原一、二审判决事实不清,所采信的证据自相矛盾。

请注意原一、二审判决所认定的以下事件:

(一)XX年3月11日

刘xx向周xx出具收条一张:“收条,今收到周xx现金贰拾伍万元(250000元)。刘xx,XX年3月11日。”

(二)XX年7月至9月

原一审中,张玉香(周xx之妻)出庭证实:XX年7月至9月份多次找刘xx索要借款25万元;

(三)XX年9月12日

原二审中,周xx提交股份协议一份:“股份协议,今收到周xx现金叁拾伍万元,占豪门洗浴股份50%,刘xx占50%,投资30万元?刘xx,XX年9月12日。”

(四)XX年11月份

原一审中,刘天柱、尹建中到庭证实:其同原告周xx于XX年11月份到郑州问被告刘xx索要25万元借款。

从以上事件我们不难发现其中的矛盾和有违常理之处:如果认定第(一)项中,也即本案所争讼的25元为借款性质,那么第(二)项似乎也符合常理,但在第(一)、(二)项事件的背景下,又发生了第(三)项事件,也即在周xx在明知刘xx欠其25万元钱款,而且经其妻子张玉香多次索要未果的情况下,仍然向刘xx支付35万元,作为合伙出资。这些违背常理之处不得不让人怀疑上述事件的真实性。另外,再加上第(四)项事件,周xx于第(三)项事件之后继续向刘xx索要本案争讼25万元借款!

这四项事件之间相互矛盾,违背常理,实在难以自圆其说!基于此,我们不难认定,将本案所争讼25万元认定为借款,于事实严重不符。

二、本案应为合伙纠纷性质,申请人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审判决错误认定。

事实上,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XX年合伙经营“豪门洗浴人家”,本案所争讼25万元,正是被申请人的合伙出资款。关于该事实,申请人在(20xx)南民一终字第801号民事判决作出后,有证人段芳明、赵利刚的证言证实。

同时,被申请人在原二审中提交的'XX年9月12日的“股份协议”,其内容进一步印证了被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合伙关系存续的事实。

唯有如此,整个案件才能自圆其说,也即将前述中的第(一)项事件中,即本案争讼的25万元认定为被申请人的合伙出资而非借款,才会合情合理地发生第(三)项当中,被申请人后续为合伙增加出资35万元的事实。而对第(二)项和第(四)项事件,鉴于其与第(一)、(三)项事件的相互矛盾,申请人也就有充分的理由去怀疑张玉香、刘天柱以及尹建中证人证言的真实性。

三、原审判决判令申请人支付利息,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向调解申请书 篇3

被申请人: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调解请求:

按规定足额发放申请人产假期间工资共计人民币1XX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自 年 月入职被申请人处,担任 一职,月薪6000元。工作一直至今,今年 月,申请人因怀孕待产获批三个月的产假,但申请人产假只休了二个月就被被申请人要求去上班。因此实际只休产假2个月。

被申请人虽为申请人购买了部分社会保险,但并未购买生育保险。因此根据法律规定,产假期间的待遇由被申请人负担。产假后,申请人一直向被申请人要求支付产假期间的工资,但被申请人一直不予答复。直至今年10月9日才收到人事部经理口头通知。通知说工厂所有产假均只发两个月工资,而且工资标准是月薪1130元。这明显是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

1、我国法律明文规定,女职工产假在90天以上。而被申请人规定只发两个月的工资。

2、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产假期计发。

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被申请人故意规避本条“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的规定,一律按东莞市10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130为基数是明显违法的。按本人每月工资6000元计算,生育津贴远远低于本人工资标准,因此被申请人应按6000元的标准支付。

为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我国和谐的劳动关系,特向贵委提出调解申请,请依法调解。

此致

xxx调解委员会

申请人:

年 月 日

向调解申请书 篇4

申请人:XXX,女,XX年X月X日出生,地址:XXXX

被申请人:XXX,男,XX年X月X日出生,地址:XXXX

申请事项:撤回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的起诉。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于年月日向贵院起诉与被申请人因离婚纠纷一案,因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己通过协议离婚,现决定撤回起诉,请求贵院予以准许。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XX年X月X日

向调解申请书 篇5

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

你院受理原告熊湖荣与被告陈晓玲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因原、被告为达到协商解决本案纠纷的目的,拟进行庭外和解,现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原、被告共同向你院提出下列申请:

原、被告共同申请庭外和解,和解期限为 个月,期限从申请日起算。

请予以准许。

申请人:

20xx年x月x日

向调解申请书 篇6

申请人名称:乐山市金源纺织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袁金平

委托代理人:李泉

被申请人名称:乐山市恒嘉纺织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长清

委托代理人:黄伟

争议的主要事实:

申请方与被请方于20xx年9月10日签订棉纱购销合同,总价款30万元。双方各存封样。申请方按封样组织生产,被请方按封样验收。20xx年10月,申请方发送到被诉方的棉纱经被申请方验货后,以其中价值1千元的'产品含有化纤成份,颜色不符,要求退货。申请方认为,产品与封样相符,不同意退货。为此,双方发生争执。协商不成,乐山市金源纺织有限责任公司向我局提出调解申请。

调解结果:

经查明:此产品与双方封存的样品相符,应视为合同约定的质量。经本局主持调解,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申请方所发棉纱中除含有红颜色部分价值1千元的货品应退回申请方外,其余货品由被申请方收购。

二、20xx年9月10日双方所订购销合同,自本协议成立之日起终止。

三、被申请方所欠申请方货款二十九万九千元于20xx年11月底前付清。

四、其他无争议。

本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申请方代理人:xx

被申请方代理人:xxx

此致

敬礼!

xxx

20xx年x月x日

向调解申请书 篇7

受害人:

彭跃进,男,19xx年5月7日生,20xx年5月11日因交通事故死亡。

戴秋风,女,19xx年4月25日生,20xx年5月11日因交通事故死亡。

法定代理人:

彭娟,女,19xx年8月25日生,系以上两位受害人之女。

彭敏,男,19xx年3月21日生,系以上两位受害人之子。

肇事人:

郭先刚,男,1976年10月19日生,汉族,住xx县xx镇xxx村。

法定代理人:

李淑先,女,1953年7月16日生,系肇事人之母。

肇事人郭先刚在20xx年xx月xx日晚九点左右对彭跃进,戴秋风及孙子三人所驾的两轮摩托进行相撞,造成彭跃进、戴秋风俩人死亡。现肇事人郭先刚被关在押,双方的法定代理人在镇政府多次主持调解下就人身死亡赔偿事宜进行了充分的协商,现双方达成如下赔偿协议:

一、肇事人郭先刚对受害人彭跃进、戴秋风的死亡赔偿所有各项损失费贰拾陆万元(其中含车辆交强险赔偿11万,郭先刚交付现金壹拾伍万元)。郭先刚在彭家办丧事时已赔偿了人民币叁万元,余下壹拾贰万元在签本协议时已经付清。

二、双方达成协议签字后,受害人的'子女表示对肇事人郭先刚予以谅解,并希望司法机关在对郭先刚作出刑事判决时予以最大限度从轻处罚。并由彭娟、彭敏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谅解书。

三、镇党委、政府考虑受害方家庭条件及其特殊,由镇政府出面,衔接相关部门解决陆万元(即不再从交强险中扣除县已垫付的陆万元现金)。

四、协议签字后,受害人的子女彭娟、彭敏不再向人民法院提出附带民事讼诉赔偿。

五、该协议签字生效,双方放弃,一切再议权力。

受害方:xxx 肇事方:xxx

法定代理人:xxx 法定代理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向调解申请书 篇8

申请人:寿光市x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经理

被申请人:中国xxxx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潍坊分公司 负责人:xxx 经理

请求事项:撤诉。

事实和理由:

贵院已受理申请人诉被申请人侵害商标权纠纷上诉一案〈(20xx)鲁民三终字第xxx号〉,现因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已达成和解协议,申请人请求撤回对被申请人的上诉,请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准许。

此致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向调解申请书 篇9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

申请执行人根据湖北省广水市人民法院()广民初字第766号民事判决书,向湖北省广水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被申请人山东禹城中农润田化工有限公司给付货款27元,逾期付款利息60928元,差旅费3998元,诉讼费18000元,迟延履行利息约150000元及执行费用等,以上费用共计49万余元,并追加山东禹城益同科技有限公司为被执行人,因两被执行人也是破产或濒临破产企业,现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和解协议:

一、由被执行人于本协议签署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给付申请执行人170000元人民币(该款不包括广水法院已经划走的山东禹城益同科技有限公司19000元),被执行人履行支付义务后,即视为被执行人履行了广水市人民法院()广民初字第766号民事判决所确定的所有义务。

二、申请执行人湖北双剑催化剂有限公司清算组不再要求被执行人履行广水市人民法院()广民初字第766号民事判决项下货款、逾期付款利息、差旅费、诉讼费、迟延履行利息及执行费用等一切支付义务。

三、申请执行人湖北双剑催化剂有限公司清算组申请人民法院终结本案的执行程序并解除所有的.查封保全措施。

四、本协议由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方各持一份,法院留存一份。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向调解申请书 篇10

申请人:______

电话: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

请求事项:______

原诉状中的第一项诉讼请求不变,将第二项、第三项诉讼请求变更为:

1、请求判令分割给申请人合伙财产90600元;

2、请求判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营运收益96850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合伙纠纷一案已由贵院受理,对合伙财产和营运收益申请人起诉时未能精确计算其价值。法院受理后,为准确计算合伙财产和营运收益价值,申请人申请法院委托专门机构进行司法鉴定,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西安正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西安正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做出西正衡评报字[20__]166号评估报告,评估结论为涉案车辆在20__年6月15日市场价值为181200.00元,在20__年5月31日至20__年6月15日期间的收益为193700.00元。为此,申请人特此申请,请依法予以核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___

20__年__月__日

向调解申请书 篇11

申请人:_,女,汉族,19____年11月1日生,住__省__市___村56号602室,身份证号:32020319____________。

_诉_、张之华、__市出租汽车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__分公司__本部的机动车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贵院业已受理,因三期鉴定结果已经出来,现原告变更诉讼请求如下:

变更后的诉讼请求为:

判令四个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用23243.14元、交通费500元、配制眼镜费600元、误工费6075元、营养费600元、护理费4050元、三期鉴定费:1520元,合计35488.14。

此致

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__年__月__日

向调解申请书 篇12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叫xx,男,19xx年8月出生,20xx年毕业于xx化学与生命科学系化学教育专业,同年参加工作,此刻xx任高三化学教学工作,现任学校团委副书记,为学校20xx年后备干部培训对象。

因我的爱人xx在xx中学担任高三化学教学工作,夫妻长期分居。未满二岁的独生子只能托付给远在xx的父母照管着,生活上颇为不便。20xx年4月26日我爱人欣然地参加了贵校的优秀教师招聘会,并通过了试讲。

在这最苦痛且又让人忧心的艰难岁月里,天空中飘泊着零星的朵朵游云,雨后天边架起的美丽彩虹把这苍茫边城装扮得如同亭亭玉立的百合,而我的心却要一块一块地被生活拧碎吗惟有鼓励自己需要继续在艰难困苦中潜行,永远都把对工作和事业的热情放在自己最期盼的“家”里。

再此,我特别恳请学校能体谅我家庭生活上的不便与困难,审验我的调动申请,为一个热爱教育事业的年轻教师,减少生活上的后顾之忧,支持鼓励我将教学工作搞得更好,着重思考我们的请求,将我爱人的工作调动到xx。贵校是一所出类拔萃的`学校,是许多人梦寐以求的理想归宿,是有志者展示精彩人生的大舞台。

如果学校同意了我的申请,那么,我坚信,不用在xx和xx往返奔波的我们,将能腾出的更多精力投入到教学工作中,创造出更好的教学成果,为xx乃至xx教育事业的欣欣向荣继续抒写胜利的篇章。

申请人:xx

20xx年xx月xx日

向调解申请书 篇13

甲方: ,男,汉族,身份证:

家庭住址:

乙方: ,男,汉族,身份证:

家庭住址:

协议事由:农历xxxx年五月初四下午,甲方与乙方说话不投机发生争执,甲方动手撕打乙方,导致乙方受伤。为了彻底圆满解决此事,经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愿意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一次性赔偿乙方住院所花的一切医药费用和其它各项费用共计: 元。

二、今后,甲、乙双方当事人及亲属都不得再以此事为由找对方纠缠闹事,不得指桑骂槐和指鸡骂狗,更不能无中生有、故意制造事端和胡搅蛮缠,做到相互尊重和相互理解,遇事冷静,积极解决,否则,公安机关将依法从重从严对其处理。

三、甲方一次性赔偿乙方所有费用后,双方签字,乙方不再以此事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如乙方再追究甲方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

四、此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派出所及村各存档一份,由甲、乙双方当事人签字画押后于即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调解人:

年 月 日

向调解申请书 篇14

申请人:XXX,男,XX年X月X日出生,满族

请求:撤回(20xx)普民一(民)初字第36XX号的起诉。

申请理由:

申请人诉离婚纠纷一案,贵院已以(20xx)普民一(民)初字第36XX号立案受理。因申请人欲与庭外达成调解协议,故向法院申请撤诉。

此致

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向调解申请书 篇15

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男,汉族,__年11月7日出生,住___。

被申请人:__大学湘雅医院

住址:__市__路87号

法定代表人:__,职务:__,院长电话:___

申请事由:

申请将原诉讼请求第一项:“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医疗费元;误工费元;交通费。00元;住院治疗期间的伙食补助费_元;营养费5000元;亲属处理医疗纠纷住宿费元、误工费元、交通费元”。变更为:“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医疗费。91元;误工费元;交通费。00元;住院治疗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元;营养费5000元;亲属处理医疗纠纷住宿费元、误工费元、交通费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其他医疗损害赔偿纠纷贵院定于20__年7月12日开庭,因申请人在起诉与开庭之间产生必要费用,所以申请人提出上述请求,敬请同意。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__年__月__日

向调解申请书 篇16

尊敬的教育局领导:

我于20xx年从xx学校毕业后分配在xx区从事教育工作,在xx小学工作四年后,于20xx年7月调至xx小学工作至今。因本人工作的xx小学与家较远、丈夫不在市区工作等原因,导致小孩年幼无法照顾等实际困难,特向领导提出申请,将本人调到离家较近的xx路第一小学工作。

20xx年12月,我与在xx县上班的爱人结婚。20xx年我们按揭在xx巷购置了房屋。我的父母在xx市居住,爱人的父母在xx县居住,均因年事已高,不能来xx区与我们一起居住,不能给我们带给任何帮忙。我们的儿子今年4岁,此刻市保幼院读书,我们工作繁忙,根本无法亲自接送。因为丈夫从事公安工作,无暇顾及家庭,教养儿子,以及家务劳动,都由我独自承担。因我们家至xx小学较远,长期以来,我一向在学校与家庭间奔波,疲倦之极,实在难以支撑。

为解决家庭实际困难,免除后顾之忧,更好的`投身工作,我期望就近调入大公路第一小学工作。请领导批准。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向调解申请书 篇17

永登县交警大队:

当事人:姓名:xxx,性别:男,年龄:40岁身份

证号:xxx911,当事人:姓名:xxx,性别:女,年龄:39岁身份证号:xxx248

车牌号:xxx,联系电话:xxx现住址或单位:永登县民乐乡清泉村孙家湾社

于20xx年10月18日16时30分,在永尧路23公里+300米处发生交通事故,未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现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调解。请求事项:治疗终结和做完伤残鉴定以后,同意由交警队调解。

申请人:xxx

20xx年11月15日

向调解申请书 篇18

xx交警队:

申请人:

请求事项

请求赔偿申请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共计X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于X年XX月XX日时分,在路段发生交通事故,未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现请求贵队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事宜进行调解。

此致

申请人: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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