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管道施工方案

时间:2025-04-15 作者:美句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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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管道施工方案(分享12篇)。

天然气管道施工方案 篇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及有关安全环保的国家法律、法规及标准,就双北变电所新建工程中的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有关事宜,甲乙双方按照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1.定义及解释

1.1违约、违规、违章:指安全合同当事人违反安全法律法规,违反安全规定、标准,违反安全规章的行为。

1.2事故:指在安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由于当事人责任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停工、有关财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事件。

1.3不可抗力:指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水灾、火灾、雷击、雪灾等自然事件以及战争、当事人之外的破坏行为等社会事件。

1.4健康安全环境例卷:指乙方对重要的、高度危险的设备或活动,描述其现存的健康安全环境危险和危害,及将该危险危害控制到国家和行业标准能够接受水平所采取措施的文本。

2.工程项目概况

2.1工程名称:变电所安装工程

2.2工程内容: 全所构支架组立、钢梁制作安装,变电所主变系

统安装、配电装置安装、控制及直流系统安装、所用电系统安装、全所电缆及接地,包括定额范围内的的设备调试(不含计量用互感器及二次回路调试)。

2.3工程主要危险点源及危害:起重吊装伤害、车辆伤害、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焊接时的灼伤、火灾、爆炸、尘毒、噪声、施工现场的流动污染源(固体废弃物、生活污水、生产污水、车辆尾气、工业噪声等)、冬季施工中的低温冻伤。

3.双方的权利义务

3.1甲方的权利:

3.1.1有权要求乙方建立安全组织机构,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控制危险点源,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等。

3.1.2有权要求乙方必须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并对乙方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进行监督。

3.1.3有权要求乙方维护好相关的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和器材。

3.1.4有权对租赁使用的乙方设备、设施进行安全管理。

3.1.5有权对乙方的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作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处理。

3.1.6发生事故后,有权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参与事故的调查,有权对乙方事故进行统计上报。

3.1.7有权对乙方做出的与现场安全管理有关的承诺予以监督、检查。

3.1.8有权对乙方安全管理过程中的任何偏差,实施整改的跟踪验证。

3.2甲方的义务:

3.2.1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2.2按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业绩、资质审查,对乙方针对作业项目制定的健康安全环境例卷进行审查并备案。

3.2.3向乙方明确施工作业区的范围、作业时间要求、危险点源及安全管理要求,为乙方提供工程合同中规定的安全条件支持。

3.2.4发生事故后积极组织抢险,防止事故扩大,并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进行报告。

3.2.5应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相关的安全资料。

3.2.6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和器材。

3.2.7其他根据项目要求应尽的义务。

3.2.8甲方应乙方要求提供相关的安全资料。

3.2.9甲方应建立与乙方协商、沟通的渠道,并及时将有关安全管理的信息向乙方予以传递。

3.2.10甲方有义务对乙方提供的各种有关体系管理的受控文件予以维护和保密,不得出现遗失、外借等情况。

3.3乙方的权利:

3.3.1有权对甲方的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意见。

3.3.2在日常作业中,对甲方违章指挥、强令乙方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由此产生的打击报复,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

3.3.3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要求甲方提供符合施工作业的安全条件和环境。

3.3.4发生严重危及乙方生命安全的不可抗拒紧急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避险。

3.3.5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相关的安全资料。

3.3.6当乙方的施工需要使用或涉及甲方的生产工艺(包括设施、设备、产品)等,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对其生产工艺的过程(包括附属的构筑物或设备等)进行确认,以保证其处于完好状态,如因其生产工艺的缺陷而造成乙方的工程或财产损失,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全部风险。

3.4乙方的义务:

3.4.1必须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针对施工作业项目制定健康安全环境例卷,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执行甲方有关的规章制度。

3.4.2按规定组织好安全检查,发现作业过程中不安全隐患、重大险情,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处理并报告甲方。

3.4.3发生事故时,应积极抢险,服从统一指挥,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并按甲方要求报告事故。

3.4.4应维护相关的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和器材。

3.4.5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具备相应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特种作业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3.4.6不得购买、使用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甲方规定的原材料、设备、装置、防护用品、器材、安全检测仪器等。

3.4.7乙方招用的分包商,应经甲方认可,并具备承担工程服务项目的施工资质和安全资格,从事特种作业的工程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乙方招用的分包商的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直接对乙方招用的分包商办理业务。

3.4.8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所提出的任何质疑进行确认,并在客观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实施必要的纠正和改进。

3.4.9乙方有义务向甲方宣传本公司的企业宗旨,并对工程建设中的安全管理作出必要的承诺。

3.4.10对于乙方施工过程中所控制或使用的甲方财产,乙方有义务予以爱护,若其财产出现损坏、丢失等情况,乙方应及时报告甲方。

4.事故调查

在主合同的履行过程当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应经事故调查确认责任。

5.违约责任及处理

5.1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但未造成安全事故的,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所承担的违约责任应与主合同约定保持一致,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停工整改、赔偿损失等。)

5.2发生事故时,甲、乙双方有抢险、救灾的义务,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5.3发生的事故,应经事故调查确认责任;事故报告和调查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5.4甲方违约造成的事故,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上报。

5.5乙方违约造成的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报告甲方;由于乙方工程质量导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5.6甲、乙双方共同违约造成的事故,按双方责任大小承担相应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5.7对乙方发生事故后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迟报或谎报,一经查出,按有关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进入甲方市场资格。

5.8为了确保施工安全,防止发生人员伤亡、生产、火灾、环境、质量、交通事故、治安案件,当乙方存在下列行为时,甲方有权取消其市场准入资格:

5.8.1未签订安全合同的。

5.8.2未按要求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

5.8.3未针对施工作业项目制定健康安全环境作业指导书,擅自施工的。

5.8.4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动火、特殊高空,射线探伤、进入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的。

5.8.5在施工现场未按甲方要求,导致生产波动或造成一般及其以上事故的。

5.8.6管理不善,员工中存在吸烟、偷盗、打架斗殴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6.不可抗力

6.1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主合同项目施工作业事故及产生的损失,当事人双方依据主合同中双方的约定,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7.合同的履行期限

7.1本合同的履行期限与主合同保持一致。如果主合同因故需要变更期限,本合同与之变更至相同期限。

8. 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8.1本合同与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随主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而变更、解除或终止。

9.保险:乙方合同项目施工作业人员的工伤保险由其自行承担。

10.争议的解决

10.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按照主合同第 17 条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

11.附则

甲方(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环保部门负责人 (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 (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字日期:20 年 月 日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签证单位:

20 年 月 日

天然气管道施工方案 篇2

为确保冬季施工正常进行及施工质量,我施工单位项目部根据现场实际状况经过分析,特编制冬季施工方案。

一、编制依据

根据济南冬季及现场实际施工项目状况,进一步规范作业行为,确保冬季安全生产,编制本施工方案。做到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

二、工程概况

装修工程建筑面积为10000m2。冬施期间的施工项目包括乳胶漆基层施工、大理石地面,墙面踢脚线施工等。

三、施工安排

1、受影响的冬季施工项目工程。

冬季期间涉及与气温相关的施工项目有:涂料基层处理。

2、施工进度计划:

(1)冬施期间,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做好各分项及整体项目的计划安排。

(2)务必冬施期间完成的分项工程做到合理安排,措施齐全。

(3)集中时光上人,合理安排人员配置,采取加班加点抢工期,尽可能避开低温施工。

四、冬施准备工作

1、图纸准备:

凡进行冬季施工的工程项目,务必复核施工图纸,查对其是否能适应冬季施工要求。

2、材料准备:

1)液体材料、易被冻坏材料,冬施前合理储备,足量存放,综合安排,尽可能避开低温进货。

2)现场冬施期间进场的材料二次搬运时做好覆盖保护工作,并及时运到施工现场,码放整齐,远离潮湿及风寒侵袭之地。

3)准备好对施工现场进行封堵的材料;检查施工现场,对于需封闭之处做好封堵工作,防止室外寒气侵袭。

4)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设专库存放,并配备足量灭火器,以保证意外状况发生。

3、机械准备:

室内装饰的机械、工具均不受冬季施工影响,平时使用的工具作到不淋雨雪,妥善保管即可;定期检查临电设施,防止电线硬化破损

4、现场准备:

现场准备采暖保温措施,室内温度不宜低于8℃,准备温度计,每一天早晚两次检查,做好测温记录。

5、技术准备:

(1)工程管理人员应认真熟悉图纸和国标GJ104-97《建筑冬期施工规程》。

(2)现场技术员及工长应结合冬施方案对施工队伍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使冬施方案落实到施工班组。

(3)做好冬季施工的有关规定、防火、防冻教育等。建立冬季施工制度,如安全、值班制度等。做好冬季施工的组织和准备工作。

(5)冬季施工应做好五防“防火、防滑、防冻、防风、防煤气中毒”。

(6)消防工作准备。冬季施工中,由于保温、取暖等火源增多,需加强消防安全工作。

(7)认真做好测温、保温工作,建立测温组织,做好记录,指导施工;加强气象预报工作,及时掌握寒流预报,通知工人加强保温措施。

五、主要施工技术措施

涂料施工:

涂料施工时,应分层分段局部施工,走廊与室内空间隔开,做好门洞及通风口处保温措施,用重棉被的方法遮挡,防止室内空气和走廊及室外空气流通,持续室温均衡,不得突然变化。室内温度不宜低于8℃,现场应设专人负责测试温度并负责开关门窗,以利通风。

六、施工管理措施

为加强冬季施工管理,务必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加强领导提高对冬季施工重要好处的认识,加强领导,认真对待,做好计划安排工作。

2、当气温连续五天低于5℃时,进行冬季施工防护措施。各关键施工区域应安装温、湿度表,每一天记录室内温度、湿度变化

3、各种洞口需通风的除外,其他均应进行临时封闭,其他作为通道的门、楼梯口用重棉被的方法遮挡,以持续室内温度。

4、保温措施:

(1)采用24小时封闭门窗

(2)所有门用双层棉门帘钉牢

(3)楼梯口、廊道口采用十八厘米板钉严,缝隙堵死

(4)步行梯门口用棉布门帘钉严保温

(5)所有门口控制人流量

5、冬季装饰工程操作规程:

涂料工程

室温持续均衡,不得突然变化,室内相对湿度不大于80%,以防凝结水。施工中如不能利用永久性采暖通风设施,可采用电暖器、电炉,局部可使用碘钨灯进行加热。

6、质量保证措施:

1)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及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施工。

2)使用的特殊材料,要先进行试验工作,确定出施工工艺参数,并在施工中严格按照工艺参数进行施工。

3)各分项工程施工前,施工员应对作业班组进行技术交底,质量交底,明确分项工程质量要求以及操作时应注意的事项。

4)在分项工程施工过程中,质检员根据施工与验收规范要求随时检查质量。

5)施工过程控制是施工质量控制的关键,主要资料包括:完善工序质量控制,把影响施工质量的因素纳入管理范围,即使检查审核质量统计分析资料和质量控制图表,抓住关键问题进行处理和解决。

6)根据现场及今年冬季济南的天气温度状况,随时调整施工项目,保证工期服从质量的原则,做成百年大计的装饰工程。

七、安全管理措施

1)加强冬季施工安全教育,严格贯彻安全生产职责制,制定冬季施工安全措施。

2)及时进行打扫卫生,高处作业的人员系好安全带,衣着要灵便。

八、消防管理措施

1)加强冬季施工消防工作领导,健全各项消防制度。

2)严格执行用火申请制度,现场用火及电焊务必经消防人员检查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

3)保证消防用水水源供应,保证道路通畅,消防栓水源处应设明显标志。

4)易燃品要及时清理,要在远离施工地点堆放。

天然气管道施工方案 篇3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本工程由甲方委托,乙方承建。为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责任,本着互利协作、紧密配合、分工负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 工程名称: 燃气管道工程

二、 工程地点:东莞市

三、 工程承包的范围及内容:

3.1 按甲方委托的 公司设计的东莞市 小区燃气管道工程施工图纸包含的所有内容。具体包含瓶组气化站,埋地管部分,楼栋管

部分、户内部分以及与工程相关的立项、报建、审图、监理、安装、调试、检验、验收、第一次送气等相关的一切费用。

3.2总包配合费:施工过程中需要土建单位配合预留孔洞、预埋线管、开洞及修补恢复的费用,此费用包含在合同造价中,由乙方单位支付给土建施工单位,费用按合同价的1.5%计算,此费用在包干单价中综合考虑,在施工过程中不得签证增加此费用。

3.3在设计图纸范围内但不属于本次承包范围的项目:

3.3.1瓶组站的建筑工程及土建部分的避雷。

四、 工程的造价及承包方式:

4.1、工程造价:

4.1.1合同含税暂定总造价为人民币 元整(¥ 元)。其中瓶组气化站¥ 元,别墅 套计 ¥ 元,套房 户计 ¥ 元。

4.2、承包方式:

4.2.1燃气管道工程按瓶组气化站¥ 元/座,别墅¥ 元/套,套房¥ 元/户单价包干。包干单价含设备及材料费、人工费、辅材费、主辅材料损耗费、机械费、运输(含二次搬运)费、采购保管费、卸车费、管理费、利

润、安全文明施工费、项目措施费、行政事业性收费、税金、总包配合费以及与工程相关的立项、报建、审图、监理、调试、验收、验表、通气使用、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收取的各种费用。结算时,若实际户数有变化,则包干单价不变,数量按实计算。

4.2.2按 公司设计的东莞市 小区燃气管道工程施工图纸包立项、包报建、包审图费、包监理费、包人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调试、包验收、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表费、包通气使用及包东莞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收取的各种费用。

4.2.3国家规定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收已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由乙方向税收部门支付。

4.2.4商业性用户:由各用户自行向乙方申报安装,乙方应按用户用气规模及用气量进行设计、报价,费用由用户承担。

五:工期与保修期:

5.1瓶组站内设备及管道安装:以瓶组站土建工程完工之日起 个日历天。

5.2住宅楼各楼栋上升立管、屋面管、下降立管、入户支管:在各楼栋外墙装修完成后 个日历天。

5.3住宅楼各户户内入户总阀、减压器、气表等,根据各楼栋土建工程进度安排施工,确保在交楼前全部完成并验收。

5.4通气日期:接项目部通知之日起 个日历天。

5.5乙方应主动配合土建工期施工,土建工程完成时,燃气工程也应完成,不得影响土建工程的交工验收日期。

5.6工程如不能按时通气,每延期一天,处以5000元的罚金,上不封顶。如遇下列情况者,经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共同签证后,工期按实际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5.6.1 甲方在计划的分段施工工期内,不能按合同交付乙方施工场地,施工用水源未能按规定提供接点,影响乙方进场施工。

5.6.2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影响工程进度。

5.7质量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计起,期限为贰年。除甲方使用过程人为损坏、原设计错误隐患、第三者故意或非故意损坏、自然灾害及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损坏外, 凡属乙方施工质量问题, 均由乙方负责保修, 保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必须及时到现场处理。

六:材料设备供应

主要材料和设备由甲方指定品牌,由乙方直接向供货商采购、签订合同并支付合同货款。

七:质量要求

7.1、按国家及东莞市有关规范、规定验收,质量标准达到合格。

7.2 乙方所用材料、设备产地、品牌必须按合同附件约定执行,所用材料必须保证是原厂正品,无假冒伪劣产品。 如有因使用伪劣产品由此引起的一切安全问题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八:竣工验收:

8.1本工程气密性试验、管道隐蔽工程由乙方自验合格后,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二十四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和监理验收。

8.2本工程竣工验收由东莞市城市管理局等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进行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备齐2套完整的竣工资料交由甲方备案。

九:双方权利义务

9.1甲方权利义务

9.1.1协助提供水、电源的接驳点及协调解决临时施工用场所,水电费乙方负责。

9.1.2协调乙方与土建等施工单位的配合关系。

9.1.3及时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9.1.4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及时支付工程款并办理结算。

9.2乙方权利义务

9.2.1根据工程进度负责同步向市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工程立项报建、监理、验收、通气、并承担相关费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其责任由乙方承担。

9.2.2按编制施工图预算时的设计图纸和国家规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如有变更必须经甲方签字认可。做好工程隐蔽记录, 隐蔽前应由甲方管理人员签字后方可隐蔽。

9.2.3因甲方原因造成的返工,其返工费由甲方负责。属于施工质量问题的,返工费由乙方自负。

9.2.4服从甲方现场施工管理,服从土建施工单位的总进度安排并和其他交叉进行的施工单位搞好配合关系。服从土建施工单位的总进度安排,确保不影响总工期的完成。

9.2.5工程竣工后,乙方向甲方指定物业管理处办理移交手续,并提供竣工资料2套给甲方,移交前成品保护工作由乙方负责。

9.2.6 不得将工程转包给他人施工。

9.2.7落实安全措施,遵守安全施工规定,杜绝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施工。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 除甲方人员自身责任外, 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9.2.8作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作交工文件移交甲方。

9.2.9由于乙方施工质量及使用的材料质量问题,导致的任何安全隐患及用户使用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9.2.10乙方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按甲方要求参加工程例会,因故不能按时参加的应提前4小时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在获得甲方批准后方可缺席(或迟到),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人次。

9.2.11乙方在收到甲方中标通知后10日内或者在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后3日内,将《施工组织设计书》提交甲方审查批准后执行。逾期提交,乙方每日应承担1%的违约金。

9.2.12乙方接到甲方的开工令后,乙方必须按开工令规定的日期进场施工,否则,乙方每延迟一天应承担合同总额1%违约金,超过三天没有进场施工,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经济赔偿责任。

9.2.13乙方进场施工后,没有按《施工组织设计书》所承诺配备的机械设备和工程技术人员、劳动力的数量开展工程进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3日内按《施工组织设计书》所要求配备的机械设备和工程技术人员、劳动力,并追赶工程进度,否则,甲方有权另行聘请他人代理乙方完成需要赶工的工程量,并按实际费用的1.5倍从乙方合同款项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

9.2.14乙方工程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

9.2.15乙方进场施工时,必须向甲方和监理公司提交2份乙方盖章的本项目施工管理人员名单的通讯录,同时,乙方以授权委托书的形式指定人员并随附通讯联络方式到甲方和监理公司领取或送达往来文件。

9.2.16如甲方确认乙方的签证要求并共同核实工程量后,乙方应在十五天内报送正式工程签证资料至甲方项目部及监理公司,超此期限甲方项目部及监理公司有权拒收,且视为乙方自动放弃该工程款项。

9.2.17原合同范围内由于设计变更引起的修改施工或返工,每次金额在1000元之内的不计取该费用,不做签证处理。

十、工程款支付

10.1乙方材料进场并开始施工后,甲方接乙方请款报告后15天内,支付合同总造价15%工程款;

10.2室内外管道安装完毕,甲方接乙方请款报告,15天内支付至合同总造价的40%工程款;

10.3设备及管道安装完成后15天内付至合同总造价的80%;

10.4工程竣工验收、通气、办理完移交后,二个月内办理结算,结算完成后付至结算总额的95%,留5%的工程款作为保修金。保修金5%在二年保修期满后付清(保修金不计利息)。施工完毕交付使用后一切保修责任由乙方负责。

10.5每次工程款支付时,乙方需提供等额有效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

十一、廉洁条款

11.1乙方在双方合作期间(包括合同招投标、签订、履行、预结算、保修期间),不得向甲方、物业公司和监理公司的职员提供请吃、送礼、旅游、色情服务、行贿、给予回扣或其他好处。否则,乙方有违反前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将承担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造成甲方经济或其他损失的,乙方还应予全部赔偿。并在同等的条件下,甲方在5年内,不与乙方进行商业合作。

11.2 本条款的有效期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0xx年。

十二、违约责任

12.1合同双方之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12.2违约金的标准: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造成损失除承担赔偿因此造成对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外,还必须向对方支付合同价款3%的违约金。

12.3乙方使用的产品材料必须具有产品合格证、出厂证明、规格型号、质量符合国家和东莞市相关部门要求,如有违反,经甲方与监理方共同认定,乙方须承担工程总造价的30%的违约金,此条款不影响本合同其它条款独立生效。

12.4若乙方不遵守合同条款或中途退场,乙方除赔偿由此对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外,还须承担合同价20%的违约罚金。

12.5本工程严禁转包。若发现转包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或终止本施工合同,由此造成的工期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12.6乙方若在工地现场发生偷盗、恶性打架斗殴行为并造成成严重后果的,一经查实将视情节严重程度对乙方处以每次5万至20万的罚款,且承担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12.7因乙方管理不善而引起一切纠纷、闹事,如发生一次罚款5万元,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12.8 其他: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造成损失除承担赔偿因此造成对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外,还必须向对方支付合同价款3%的违约金。

十三、争议解决的方式

履行合同若发生其它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若协商仍不能解决,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其他事项

14.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4.2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4.3本合同廉洁条款、质量保证条款以及乙方资质材料,甲方可以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各方监督,如有虚假,一经核实,甲方有权按本合同处罚。

甲方(公章):

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

天然气管道施工方案 篇4

甲方:

乙方:

为保证用气安全,根据《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等法规和章程,在验收通气工作之前及后期使用过程中,甲方负责对所购买住宅天然气设备、设施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并遵守以下规定:

1. 严禁私自拆、装、移、改天然气管道及天然气表,如需改动或挪移,请咨询燃气公司相关部门(咨询电话:),如需付费,请索要发票作为依法改动凭证。

2. 严禁装修中封闭天然气阀门、表具,保持室内通风;

3. 严禁在厨房和有天然气设备的房间居住;

4. 严禁把安装天然气设备的厨房改为他用;

5. 灶具与燃气管线之间应保持适当的距离,以免使用时烘烤燃气管线及设备;

6. 甲方须使用合格的天然气灶具。

如因甲方违反以上条款,在通气和日常使用过程中造成的安全隐患、安全事故和一切不良后果及连带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天然气管道施工方案 篇5

甲方:(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监理单位)

乙方:(施工单位)

丙方:磐石市大地燃气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吉林省燃气管理条例》、《吉林市燃气管理办法》、《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城市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583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护磐石市城区内施工现场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经叁方协商,达成以下施工现场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保护协议:

第一条甲方在工程开工前,应将城建档案部门出具的地下综合管线查询结果,及位于磐石市路街的工程的施工单位(乙方)、施工范围、内容、工期以及建设红线总平面图等资料提供给丙方,并委派专人负责与丙方具体联络事宜。

第二条丙方接到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后,核准施工范围及影响区域内地下燃气管道及设施的走向及位置,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到现场向甲方、乙方确认燃气管道及设施的走向及位置。

第三条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具体位置应以现场探查核实为准。施工前甲方应按照丙方提供的探坑位置进行人工断面开挖,以确定施工现场燃气管道的实际具体位置。在确认燃气管线及设施准确位置后,三方共同填写《施工现场燃气管道及设施确认表》,并明确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及安全控制范围。

第四条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如下:

1.由已探明的中压管道的管壁外缘两侧1米范围内的区域;

2.由已探明的高压管道的管壁外缘两侧6米范围内的区域。

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控制范围如下:

1.由已探明的中压管道的管壁外缘两侧1米至6米范围内的区域;

2.由已探明的高压管道的管壁外缘两侧6米至50米范围内的区域。

第五条乙方在工程开工前,应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和施工方案,制定相应的燃气管道及设施的保护方案和应急处置措施,将燃气设施保护工作落实到人。保护方案和应急处置措施由乙方项目负责人和甲方项目负责人签字认可,并由乙方报丙方备案,便于丙方监督。对燃气管道设施保护方案产生争议的,由市建设局组织专家论证后协调解决。

第六条乙方应在燃气管道及设施的保护范围内设置“燃气管道,注意保护”等安全警示标语标识,在现场悬挂丙方抢险电话。

第七条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对整个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保护工作负总责,对乙方施工现场的燃气管道及设施的保护情况进行监督,确保保护方案和应急措施的落实。

第八条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遇到复杂、特殊情况,可能危及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运行时,应立即停止施工。乙方会同甲方,重新制定保护方案。

第九条丙方应加强对施工现场及周围燃气设施的巡查工作,如发现隐患问题,有权及时制止危害或可能危害燃气管道及设施安全运行的行为,对不能制止的,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条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在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下列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

1.建设占压地下燃气管线的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

2.进行爆破、取土等作业或者动用明火;

3.对方物品或倾倒、排放腐蚀性物质;

4.放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种植深根植物;

5.进行机械开挖爆破等作业;

6.其他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会同乙方制定燃气管道设施保护方案,经与丙方协商一致后,方可实施:

1.在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和安全控制范围内,敷设管道,从事打桩、挖掘、顶进作业。

2.在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控制范围内,进行爆破作业。

(三)不得擅自移动、覆盖、涂改、拆除、破坏燃气设施及安全警示标志;道路施工完成时必须埋设相应的标志桩;

(四)在没有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前,不得在燃气管道及设施上方开设临时道路,燃气管道及设施上方不得停留载重车、推土机等重型车辆;

(五)顶管和定向穿越工程,穿越作业管线位置与燃气管道和设施的净距应大于2米;

(六)当现场对天然气管道进行开挖等施工时,管沟必须采用人工开挖,现场所有大型施工机械作业必须远离管沟边缘一米以上;

(七)当现场施工时需要将天然气管道上方或四周的覆土移除时,必须采用沙袋或其他有效的保护方式,对暴露的天然气管道进行临时性遮盖防护,以规避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

(八)禁止其它严重危害燃气管网安全运行的行为。

第十一条甲方工程项目施工的管线与燃气管道之间的安全间距应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要求,并应确保燃气管道上的覆土深度达到《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要求;若甲方、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甲方应负责无条件整改,并承担全部整改费用;若因此造成燃气设施损坏或燃气事故由甲方和施工方负全部责任,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违反本保护协议或因施工造成燃气管道及设施破坏,发生燃气泄漏或燃气爆炸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本协议自叁方签字盖章之时起生效,至该建设工程完工后自动失效,正本四份,三方各执一份,另一份上交燃气办,由燃气办存档备案保,四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天然气管道施工方案 篇6

一、工程概况

精矿后处理车间给排水工程,包括厂区内生产给回水、生活给水、循环水、生活生产污水、雨水等系统的地下管道。管道材质主要包括:聚氯乙烯双壁波纹管、焊接钢管、pe塑料管等。

编制依据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20__

《现场设备、工艺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98

《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__

《工业设备、管道防腐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hgj229-91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50184-94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__

二、施工准备

1.组织施工人员熟悉图纸,编制施工材料预算,掌握有关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施工技术交底,明确施工技术要求。

2.物资部门应根据工程材料预算及时落实采购意向,并在开工前,将所需材料(设备)提前供到施工现场,施工用主要材料,设备及制品,应符合国家及部颁现行标准的技术质量鉴定文件或产品合格证。

3.根据设计要求,加工好预埋件,以便配合土建进度及时搞好预埋。

4.熟悉施工现场,落实好施工机具、力量、材料、用水、用电和施工现场消防设施,保证正常施工。

三、施工技术要求及工程特点

本工程给排水管道安装严格按照gb50268-20__《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gb50235-20__《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及验收。同时,还应符合设计和使用要求,严格按图及国家有关标准图册施工,若需变更,必须经甲方代表、设计方许可,凭变更联系单、变更图纸方可施工。工程特点:

1.管线管道规格多,有圆管,矩形管等,在施工中要认真审核图纸,并根据图纸的技术要求进行制作与安装。

2.工期短,工程量大,部分管道安装需与土建、结构施工穿插进行,因而在制作时应根据现场土建结构施工进度,来编排制作组队安装计划,以确保工序间协调,防止因工序不合理造成施工机具浪费及影响施工进度。

3.管线安装高度高,最高标高为m,因而在施工中必须做好施工安全防护措施。

4.由于管线大部分在厂房外或房顶屋架等布置,因而管线的吊装基本采用可移动起重设备,在选择使用起重设备(履带吊及汽车吊)时,应根据施工现场周围环境、管道重量安装高度、位置及吊车站位地基情况来正确选用。

5.由于管径大,运输受到限制,因而采取制作场卷制,现场组对安装,相应增大施工现场的工作量。

四、管道安装及防腐

1.管道及组成件必须具有制造厂的质量证明书,并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

2.管材、管件均应有出厂合格证,出库到现场使用前应按设计要求核对其规格、材质,并应进行外观检查,其外观符合下列条款要求:

2.1无裂纹、缩孔、夹渣、重皮等缺陷。

2.2不超过壁厚偏差的锈蚀和凹陷。

2.3管道在运输过程中要小心谨慎,采取措施保证管道不致受损。

2.4阀门必须有合格证,安装应检查填料,其压盖螺栓需有足够的调节余量。

3.管道安装程序:采取分段开挖分段安装分段回填的顺序进行,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安排。

3.1如管沟穿越公路(包括施工的临时道路)或影响到其他工程施工时,可以先进行管沟回埋,但焊缝处应留出不能回埋。

3.2管道穿越铁路时采取顶管通过,然后抓紧时间进行安装焊接。排水管道穿越热力管沟,电缆沟时应设塑料套管并与土建,电气,热力专业密切配合施工。

3.3因现场施工条件影响无法完成管道连通时,应在各分段两段用盲板堵死,逐个按《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20__)进行水压试验,合格后方可进行回埋,并在管道两段做上显目的标志,以备日后管道连通时方便查找。

3.4如有临时变动事宜联系甲方及设计院共同协商解决。

4.预制管安装与铺设

4.1管道及管件吊装应采用钢丝绳,吊装时应加衬草袋或胶板保护管道表面,装卸时应轻装、轻放,运输时应垫稳、绑牢、不得相互撞击;接口及钢管的内外防腐层应采取保护措施。

4.2管道及管件堆放宜选择使用方便、平整、坚实的场地;按照安装使用顺序堆放,堆放时必须垫稳,堆放层高应符合规范要求。使用管件必须自上而下依次搬运。

4.3起重机下管时,起重机架设的位置不得影响沟槽边坡的稳定,应留一定距离,保证作业安全;起重机在高压输电线路附近作业与线路间的安全距离应符合电业管理部门的规定。

4.4管道应在沟槽地基、管基质量检验合格后安装,对于承插接口的管道安装时宜自下游开始,承口朝向施工前进的方向。

4.5管件下入沟槽,不得与槽壁支撑及槽下的管道相互碰撞。

4.6管道安装时,应随时清扫管道中的杂物,给水管道暂停安装时,两端应临时封堵。

5.管道连接:焊接钢管dn≤50mm均采用丝扣连接,dn>50mm均采用焊接。

6.管道防腐施工应按照设计规定和有关规范的要求进行。

7.防腐不得在雨、雾、湿度大于85%或5级以上大风中露天施工。

8.明设钢管除锈后,刷两道防锈漆,再刷两道调和漆,埋地钢管做正常防腐层,有地下水做加强防腐层。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8.1涂底漆前管子表面应清除油垢、灰渣、铁锈、氧化铁皮,采用砂轮机除锈。

8.2管道防腐根据施工需要施工前集中安排进行。涂底漆时基面应干燥,基面除锈后与涂底漆的间隔时间不得超过8h。防腐层应涂刷均匀、饱满,玻璃丝

布包裹紧密,不得有凝块起泡现象。管端150~250mm范围内不得涂刷,待管道安装试压合格后进行局部防腐补口补伤处理。

五、管沟开挖

1.管沟开挖前,应预先了解地下障碍物(如原有电缆及临时施工临时电缆、原有管道等)的分布情况,以免施工时遭到破坏。

2.管沟开挖前测量放线,测量人员根据甲方提供的现场标准水准点和轴线控制点、根据管沟开挖先后顺序进行测量放线。

3.主要主干管道管沟开挖采用反铲挖掘机施工,修整及清理部分采用人工挖土,部分零星管道采用人工开挖的方法。

4.机械挖土时,沟底应留出200mm-300mm的土层作为清沟余量,铺管前必须用人工清理至设计标高,以防止超挖和槽底基础扰动。

六、阀门安装

1.外观检查,仔细检查阀门的法兰接合面、焊接端、螺纹面及阀体各部分有无缺陷,如:碰撞损坏、砂眼、裂纹、凹坑和其它影响质量的缺陷。经外观检查合格的阀门方可进行安装。不合格阀门通知供应部门退回供方。

2.法兰或螺纹连接的阀门应在关闭状态下安装。

3.安装阀门前,应按设计核对型号、材质、规格,并按介质流向确定安装方向。

4.安装后,应在阀杆上涂以润滑油。

七、焊接

1.参加管道焊接人员,应是持经技术监督局考试相应项目合格的焊工担任。

2.具体的焊接方法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

3.管口对接错边要求:

3.1壁厚相同的管子、管件组对时,其内壁应做到平齐,内壁错边量不宜超过壁厚的10%,且不大于2mm。

3.2不同壁厚的管子、管件组对时,当内壁错边量超过上述规定时留下空隙加固100mm,宽或错边量大于3mm时,应按要求所规定形式进行加工。

3.3坡口表面及其内外侧不小于10mm范围内应无油、无漆、无尘、无锈,不得有裂纹、夹层等缺陷。

4.管道对接时,环向焊缝的检验及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4.1检查前应清除焊缝的渣皮、飞溅物;

4.2应在油渗、水压试验前进行外观检查;

4.3管径大于等于800mm时,焊口应进行油渗检验,不合格的焊缝应铲除重焊。

八、管道水压试验

1.给水管道全部回填土前应进行强度及严密性试验,管道强度及严密性试验应采用水压试验。按《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97)进行水压试验。

2.管道水压试验的分段长度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3.管道水压试验时,当dn≥600mm时,试验管段端部的封堵应采取增加临

时缩口管段的方法,保证试压强度。

4.管道水压试验前应符合下列规定

4.1管道安装检查合格,方可按规定回填土;

4.2试验管段所有敞口应堵严,不得有渗水现象;

4.3试验管段不得采用闸阀做堵板,不得有消火栓、水炮等附件,应从试压系统暂时隔离。

4.4试验用压力表已经校验,且在周检期内,精度不低于1.5级,表的满刻度值宜为试验压力的1.3~1.5倍,同一试压管线压力表不少于2块。

4.5管道灌水应从下游缓慢灌入。灌水时,在试验管段的上游管顶及管段的凸起点应设排气阀,将管道内的气体排除;

4.6试验管段灌满水后,宜在不大于工作压力条件,充分浸泡24小时后再进行试压。

5.管道水压试验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5.1管道升压时,管道的气体应排除,升压过程中,当发现压力表针摆动不稳且升压较慢时,应重新排气后再升压;

5.2应分级升压,每升一级应检查接口,当发现无异常情况时,再继续升压;

5.3水压试验时,严禁对管身、接口进行敲打或修补缺陷,遇到缺陷时,应作出标记,卸压后修补;

5.4水压试验过程中,管道两端严禁站人;

5.5水压升至试验压力后,保持恒压10min,检查接口、管身无破损及漏水现象时,管道强度试验为合格。

5.6管道严密性试验,应按放水法或注水法试验进行。

5.7管道严密性试验时,不得有漏水现象,且符合下列要求,严密性试验为合格。

5.8实测渗水量小于或等于规定要求允许的渗水量;

5.9管道内径小于或等于400mm,且长度小于或等于1km的管道,在试验压力下,10min降压不大于0.05mpa时,可认为严密性试验合格。

5.10污水、雨水排水管道回填土前应采用闭水法进行严密性试验。

6.管道闭水试验时,试验管段应符合下列规定:

6.1管道及检查井外观质量已验收合格;

6.2管道未回填土,且沟槽内无积水;

6.3全部预留孔应封堵,不得渗水;

6.4管道两端堵板承载力径核算应大于水压力的合力,除预留进出水管外,应封堵坚固,不得渗水;

6.5试验管段应按井距分隔,长度不宜大于1km,带井试验。

6.6管道闭水试验应按规范要求的闭水法试验进行。

6.7管道严密性试验时,应进行外观检查,不得有漏水现象,且符合规范要求时,管道严密性试验为合格。

7.给水管水冲洗:

7.1水冲洗的排放管应接入可靠的排水井或沟中,并保证排泄畅通和安全,排放管的截面不应小于被冲洗管截面的60%。

7.2冲洗用水为洁净水。

7.3水冲洗应连续进行,最终以出口的水色和透明度与入口处目测一致为合格。

7.4冲洗时应保证排水管路畅通安全。

7.5管道冲洗合格后,应将水排尽,排到指定地点。

九、管沟回填

1.地下管道施工完毕并经检验合格后,沟槽应及时回填,回填采用人工回填并分层夯实。

2.回填前,首先检查如下项目,合格后方可施工。

2.1给水管经试压验收合格、排水管经闭水试验验收合格,根据施工顺序可采用分段试压回填方法。

2.2现场浇筑的混凝土基础强度达到75%以上。

2.3混凝土接口符合要求;

2.4防腐管道补伤补口合格;

3.回填土应符合下列规定:

3.1沟槽底部至管顶以上50cm范围内,无有机物、冻土以及大于50mm的砖、石等硬块;绝缘管道周围,可采用细粒土回填;

3.2回填土采用人工回填,蛙式夯分层夯实,其每层虚铺厚度应控制在20~30cm范围之内,其压实系数应>90%;

4.检查井、雨水口及其他井室周围回填时应符合如下规定:

4.1路面范围内的井室周围,应采用石土、砂砾等材料回填,其宽度不小于40mm;

4.2井室周围的回填,应与管道沟槽的回填同时进行,当不便同时进行时,应留台阶形接茬;

4.3井室周围回填压实时应沿井室中心对称进行,且不得漏夯;回填材料压实后应与井壁紧贴;

十、质量保证措施

1.严格按照我公司iso9002标准质量体系进行。

2.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建立以项目施工和项目工程师为首的各级质量保证安全体系。

3.施工时突出关键工序、部位的质量管理,协调各专业间关系,确保工程优良。

4.做好并保存有关施工质量的原始记录,分类清楚,资料完整。

5.严把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关,所有施工材料必须有合格证,严禁不合格和无合格证材料进入施工现场。

6.实行质量层层负责制,每一环节都设置专人把好质量关,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

7.施工班组做好自检工作,自检合格后进行互检。

8.做好工程隐蔽前各项工作,及时组织甲方、监理、施工单位三方进行隐蔽检查。

9.认真作好施工记录,并与施工同步。

10.施工过程中,认真听取业主及监理公司的意见,并积极配合,以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十一、安全保证措施及文明施工

1.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严禁穿高跟鞋、拖鞋。冬季施工禁止穿塑料底鞋,穿鞋底带钉的鞋不得登高。

2.超重的绳索具应牢固可靠,有专人指挥,严禁高空抛掷传递物件。

3.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超负荷运转,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零接地,要防雨防潮,下班时拉闸。

4.氧气瓶要严防沾染油脂,并有防震胶圈,夏天防止曝晒。乙炔发生器必须有防止回火安全装置,与氧气瓶二者间距离不小于6米。

5.使用砂轮机、坡口机等必须带防护眼镜。

6.现场的电焊线、钢丝绳不得相互交错,必须分开。

7.现场动火,要注意周围物品,以防引起火灾。

8.冬季施工应加强防火,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品,工作结束后,应检查无火种后方可离去。

9.各工种交叉作业要相互配合,上、下、左、右注意关照。

10.施工现场的材料,施工用具、机具等应放在指定地点,要排放整齐。机具要经常擦洗,保持整洁。施工中的垃圾应经常清除。道路要畅通,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做到文明施工。

11.现场设专人看护,防止物品、机具的丢失。夜间施工要做好照明工作。

12.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听从领导的指挥,加强组织性和劳动纪律,严禁酒后上岗,不得擅自离岗,认真坚守工作岗位。

天然气管道施工方案 篇7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了安全使用天然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十堰市天然气管道安全运行管理办法》、《燃气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并达成如下共识,特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天然气报装:

1、入户报装程序:

(1)若乙方需报装天然气,须带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甲方客服中心填写《报装申请书》。

(2)甲方根据乙方报装处所处位置和管网建设情况,核实是否可以及时报装后通气使用。若满足通气条件,安排乙方在甲方财务科交清入户报装的建设安装费。若不满足甲方做好登记,待具备条件后通知乙方缴费。

(3)缴费后,甲方在30天内,派工程技术人员完成现场勘测、设计、安装施工和通气。

2、室内天然气管道和燃气器具安装

(1)为保证天然气安装使用和准确计量,从室外管引入室内到燃气计量表及表尾阀,必须由甲方负责安装。甲方与乙方共同确定符合燃气安全规范的安装线路走向,以及气表的安装方式后,甲方予以安装施工。

(2)表尾阀以后管道可以由乙方按《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94要求自行安装,但必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通气使用。甲方不承担乙方自行安装管道的免费售后维修服务,可提供有偿服务。乙方也可委托甲方安装,甲方根据工程量大小,与乙方另外签署协议进行安装。

(3)安装燃气计量表及表尾阀后的燃气器具(灶、热水器、壁挂炉等)按以下规定执行:

1)若乙方自愿委托甲方负责安装,乙方所使用的天然气管道和燃气器具(灶、热水器、壁挂炉等)原则上应在经甲方质量审核认可的推荐单位购买,甲方安排具备资质的安装单位提供免费安装服务,并在厂家规定的质保期内免费维修,质保期外甲方提供有偿服务。

2)天然气燃气器具未在经甲方质量审核认可的推荐单位购买,则燃气器具不属于甲方免费安装和维修服务范围。若乙方自愿委托甲方负责安装,将按规定收费。乙方购买的燃气器具必须有国家质监部门认可的生产厂的产品质量合格证,甲方检查认定后方可安装。其安装费收费标准:见《竹溪县阳光天然气有限公司燃气器具安装价格表》。

3)若乙方在经甲方质量审核认可的推荐单位购买天然气燃气器具,且由其它单位安装时,该安装单位必须具备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并按《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CJJ12要求进行安装。甲方在通气前,将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进行验收,对乙方所购产品的质量合格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安装人员资质证原件与复印件核对后,甲方将收取复印件存档备案,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通气。若安装不符合燃气安全管理有关规范要求,需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后经甲方认定合格后方可通气使用。

3、建设安装费标准:

(1)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建设安装收费标准是2180元/户。建设安装收费标准所涵盖范围:从进入小区或庭院的中压支管始(含调压箱),至入户表尾阀止的与天然气主网相配套的城市庭院管网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勘察、设计、施工费用(物价部门规定)。

(2)从表尾阀后用户所需安装的金属软管费、天然气专用铝塑复合管费、燃气灶具费、热水器费、单嘴阀、双嘴阀、三通、取暖器费(含壁挂炉等)及墙壁打孔费、各燃气器具的安装费等,均属于乙方自行承担费用。

3、其它费用收取标准:

(1)甲方在乙方室内安装天然气燃气器具时,将表尾阀后气管引至乙方灶具、热水器接气处,必须确保安装质量。连接灶具与接气处的金属软管根据不同长度甲方收取相应的费用。

(2)安装中超出软管部分收取超长费。若乙方报装天然气属小区集中套房,表尾阀后室内按15元/米收取超长费;若乙方报装天然气属单家独院或零散户型,室外自调压箱5米外收取超长费30元/米,室内超长费按15元/米收取。

(3)甲方安装完毕后,若乙方要求改变线路走向及气表位置等,在符合城市燃气安全规范的前提下,甲方同意整改,并收取实际消耗的整改材料费以及人工工资。

二、安全供气与使用:

1、计量及计价:

甲方采用〈IC膜式燃气表〉作为计量器具,并通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测,以物价局批准的气价为计费依据,乙方到甲方指定交费点预交费存入用户IC卡中,其具体操作方法按如下流程进行:

(1)乙方

3、监督乙方在开户申请表约定的用气数量、性质使用燃气。有权制止乙方超量、超范围使用燃气。

4、若发生突发性的事故,甲方有权临时关闭气源进行抢修,事先可不通知用户。

5、有权要求乙方擅自对室内燃气设施移动后无条件进行整改并追究其违约责任。对于不听劝告或者危及天然气设施使用安全的,甲方有权采取中断供气措施,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十堰市天然气管道安全运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予以处理。

(二)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安装过程中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甲方技术人员,按照双方共同确定的安装路线走向以及气表的安装方式等,确保安装顺利进行。

2、乙方不得在室内私自预埋管线(严格禁止将管线埋入客厅及卧室内),装修前可向甲方申请,由甲方派技术人员到现场指导安装,因不按安全规范使用预埋管线而造成的安全、经济、法律责任概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责任。

4、监督甲方按协议约定的用气数量和质量为乙方提供燃气。

5、乙方不得盗用燃气,不得擅自安装、拆除、改装、迁移燃气管道设施以及其它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6、若乙方在市场购买劣质燃气器具和不按规定使用天然气造成事故发生应自行承担经济责任,给甲方供气设施损坏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和法律责任。

7、乙方必须自觉遵守燃气管理法律法规,按用户安全使用规则使用天然气,不私搭乱接燃气管道,不封闭气表及管道,不随意损坏管道及设施;不做有可能危及燃气管网安全的事,否则,一旦出现安全事故均与甲方无关,必要时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经济、法律责任。

8、乙方不得私自扩大用气范围和改变供气类别、转供其他用户及私自接管或一户多用。

9、乙方外出或长期不使用天然气,请到甲方客服中心处办理报停手续,若需再使用可申请办理开通手续,经甲方检查确无安全隐患后再使用,否则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后果一切自行承担。

10、乙方在使用天然气过程中若发现有异常情况,请及时与甲方联系,以便甲方及时维修。咨询电话:;维修抢险电话:。

11、乙方有义务接受并配合甲方的不定期入户安全检查,对甲方提出的整改要求必须限期落实。

三、其它: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同意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代表: _________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天然气管道施工方案 篇8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在双方签订的天然气供应合同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等国家及北京市的法律法规,按照平等协商、责任明确的原则,依法签订本安全协议。

1.乙方确保天然气充装质量符合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的要求。

2.甲方确保提供的天然气气瓶(以下简称气瓶)符合现行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甲乙双方负责钢瓶的维护、保养及送检工作。

3..乙方对甲方委托运输、周转更换的气瓶,进行接收前的钢瓶质量检查,乙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信息化系统不确认的气瓶及不合格气瓶,接收的钢瓶即确认为合格气瓶。

4.乙方气瓶运输车辆营运手续及车辆安全状况必须符合要求,对于营运证件不全或失效、安全附件不合格的车辆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提供的天然气业务,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5.甲方在灌装天然气入库时乙方应对灌装天然气质量及钢瓶质量进行合格确认,甲方接收的气瓶乙方应保障气瓶符合相关要求。

6.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不合格钢瓶入库。后期管理由甲方负责,燃气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检查、维护、保养。并承当相应管理责任。

7.甲方须做好气瓶的管理工作,储存、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防止气瓶及附件非自然损坏、丢失和流失,严禁拆修钢瓶角阀和导装天然气。因钢瓶非自然损坏、流失造成乙方财产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并承担所造成后果的法律责任。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章):

年 月 日

天然气管道施工方案 篇9

立协单位:

甲方:

乙方:

甲方将本单位的维修、搭建等零星项目发包给乙方施工,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有关法规和市场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签订本协议。

一、项目地址:

承包方式:即时即包。

二、承包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止。

三、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规、条例、规定。

2、乙方进场施工必须遵守甲方的市场管理制度,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3、施工前,甲乙双方应对现场认真勘察,各自提出安全工作方面的操作要求,督促双方员工严格遵守。

4、施工期间,甲方指派专职部门工作人员联系,乙方指派工程负责人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施工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5、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甲、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方责任造成对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双方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并按有关规定在事故发生后的24小时内及时报告各自的主管部门,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协商解决。

6、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立协双方签字、盖章有效,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伤亡事故,由违约方承担经济损失。

甲方单位名称(章):乙方单位名称(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天然气管道施工方案 篇10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条例等,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天然气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施工图号: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工程承包范围

施工图所涉及的管道和设备的安装及配套的土建工程等。

标段桩号:中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低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天数:_______天

四、 质量标准

按照《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xx、《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20xx、《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20xx、《工业金属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现行建筑标准图集等国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五、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主材与设备由发发包提供)

六、 合同价款

1、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2、合同调整价款:施工中发生经发包方认可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技术核定单所产生的价款。

3、工程款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结算审结半年内,分期付清。

4、计价依据:20xx年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山西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xx《太原市建设工程材料预算定额》、当期《临汾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信息》,招标工程按照招标文件的约定执行。

七、材料设备供应

施工图中的主材及设备由发包人提供,主材及设备款在结算时扣回。辅材在发包人认可后可由承包人自购。所有材料设备必须出具产品合格证明。

八、工程质量保修

承包人对施工图中所涉及的管道安装及土建工程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1、质量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两年。

2、保修范围:施工图及设计变更所设计的内容和项目。

3、承包人在保修期内接到抢修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

4、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5%,金额________元。

5、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经验收合格后,将剩余的保修金返还承包人。

九、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1、发包人向工地派驻现场管理人员,负责工程的管理、验收及对外的协调。

2、开工前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图纸四套。

3、审查批准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4、负责办理开工前的有关审批手续,协助承包人解决施工现场的用水用电。

5、开工前以书面形式校验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

6、协助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临近建筑物、构建物、文物、树木的保护工作。

7、组织图纸会审。

8、在施工中如遇到与施工图纸不符的情况,发包人应及时通知设计单位到现场协商处理,并由设计单位出具书面处理意见。

十、承包人的权利与义务

1、承包人向工地派驻项目负责人,负责施工的组织、施工的质量、进度和现场安全管理等。

2、承包人对燃气工程图纸资料负有保密责任。

3、开工前向发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4、提供对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临近建筑物、构建物、树木的保护措施及方案,经发包人批准后实施。

5、开工、暂停施工、工期延误等必须按规定出具书面报告,经发包人批准后实施。

6、严格按照施工图及相应的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7、承担施工现场的安全和保卫工作,严格履行《燃气工程安全施工责任协议书》中的乙方责任,消除隐患,杜绝事故。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8、工程不得转包。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所承包的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一经发现,发包人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要求承包人赔偿相应损失。

9、按照国家及公司有关文明施工的具体要求组织施工。

10、工程完工后3日内通知发包人现场管理人员组织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日内,将竣工材料及结算材料报发包人审核。

11、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的约定组织施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十一、违约责任

1、发包人违反本合同约定,赔偿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2、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约定,延误工期的,工期每延误一天,发包人按工程总造价的2%扣罚承包人;未达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或其

3、承包人若不按期将竣工资料及竣工结算转交发包人,每延误一天,发包人按工程总造价的2%扣罚承包人。

十二、安全责任

承包人由于安全措施为按有关规定落实造成安全事故,导致施工人员或第三者伤亡,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及赔偿。承包人应为施工现场有关人员的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十三、争议

1、约定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

2、调解无效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xx-0201示范文本中的通用条款执行。

十五、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竣工验收、结算完毕、保修期过后终止。

十六、本合同一式陆分,发包人肆份,承包人贰份。要求陆份用钢笔或碳素笔工整填写。合同签订后,擅自涂改无效。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年月日:

天然气管道施工方案 篇11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的精神要求,为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法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明确建设单位(甲方)与施工单位(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切实加强现场管理,确保施工现场及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经共同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1、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

2、双方均应有安全组织体制,包括负责安全生产的领导、专职的安监人员,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殊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等。

3、双方均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在组织施工生产时须先落实安全措施,以防止事故发生。

4、抓好安全教育,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

5、发生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处理。

二、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甲方对建设项目的安全施工负有监督和指导的责任,必须将乙方的安全施工列为本单位的重点管理范围。

2、甲方对乙方的安全、组织、技术措施三落实审核,并监督执行。

3、甲方负责组织设计、监理、乙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有完整的记录和数据。

4、甲方制定对乙方的安全施工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定期对乙方进行安全考核,考核结果与工程结算挂钩。

5、甲方监督检查乙方的施工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

对特殊作业、危险作业的施工项目,监督乙方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及实施情况。

6、甲方负责检查乙方安全体系的运行情况。

监督乙方负责做好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安全活动和安全工作例会,及时向乙方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规定及通报等,并监督学习与贯彻执行。

7、甲方按照公司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要求每月进行一次验收,达不到一级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顿。

8、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质量问题,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整改、并对其进行经济处罚;隐患整改后,经甲方验收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和使用;对重大安全隐患如未按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甲方有权与乙方终止合同,并将乙方清退出场。

9、施工现场发生的工程建设重大事故的处理,依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同时甲方给予乙方相应的经济处罚并清退出场,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给予甲方全额赔偿。

10、甲方对乙方所有人员有建议处理权,有权要求乙方清退无安全资格证、操作资格证和无法保障现场施工安全的员工。

11、违反安全生产、治安、消防、文明施工规定的行为,甲方有权依据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三、乙方权利和责任

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和操作规程,对工程定期进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技术规范及质量标准等,严格执行甲方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有关安全工作会议,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和考核。

3、认真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工作,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项目开工前,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同时要向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防护用具和用品,并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4、教育施工作业人员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

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时,也要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5、乙方必须加强规范化管理,进行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等各类安全活动。

乙方必须定期向职工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安全标准要求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必须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

6、乙方必须按规定配备各级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安全监察人员,项目负责人必须有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根据工程项目的性质配备相应的操作工种,并持有效证件上岗操作,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经国家主管部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7、乙方必须设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实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确保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落实;建立跟班队长、工长(班组长)、验收员、安监员、瓦检员(井下作业时需配备)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整改制度。

8、乙方必须按规定建立健全技术管理体系。

设立安全、工程技术、机电、质量等专业管理部门,配齐专业技术人员、安全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配备相应的办公设施和安全装备,管理、技术人员能满足安全施工和编制技术安全措施、作业规程和需要。

9、乙方应积极主动接受工程所在地管辖范围内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监察机构的安全检查,对提出的安全问题要认真按照“五定”原则及时落实整改。

同时,将整改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或检查部门。

10、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中标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责任。

11、乙方接受甲方和上级的安全检查及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

对甲方及其他相关部门所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乙方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完毕。

逾期不改、整改不符合要求或受到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经济处罚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双倍经济处罚。

12、乙方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状态。

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当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13、乙方必须执行安全技术(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和操作规程)方案报批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例会制度与班前会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施工前按规定对员工进行作业规程的贯彻学习,施工人员考试合格后方可施工作业。

14、乙方必须制定领导带班下井(坑)制度,并报甲方备案,接受甲方检查监督,施工现场班班必须有领导带班作业,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纪行为,带班领导必须与员工同上同下。

带班领导是指项目部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和副总工程师。

15、乙方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煤安标志(MA),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自检并报甲方和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大型机械设备和大型防护设施,自检后申报甲方监理单位查验,并接受政府专职部门的专业验收。

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等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确保其性能指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乙方使用的特种设备在使用前,必须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取得检验报告书,并向有关管理部门和甲方提供相关资料进行备案。

16、乙方应按规定提供施工材料的合格证、试验报告、检验报告等有关资料。

乙方有权拒绝使用(可购买)甲方末按合同规定,由甲方指定生产厂家、供应商提供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在工程设计或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

17、由于乙方管理不到位、防范措施不力等自身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设备损坏、建设项目停工等各类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管理(法律)责任、发生的费用及善后处理责任。

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非乙方责任的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18、乙方必须及时如实向上级主管部门、甲方汇报生产安全事故和事故隐患情况,不得迟报、瞒报事故和事故隐患。

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上级主管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

凡因乙方隐瞒不报、作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19、乙方必须将施工现场的办公区、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应当符合卫生标准,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办公和住宿。

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

20、乙方必须为其从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和工伤保险,并向甲方提供相应的证时材料;扎实做好所有从业人员的维权工作,保证所有从业人员的工资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发放。

21、乙方必须在施工现场的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中、孔洞口、坑内交叉路口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安全防护和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应当设置好沟井坎穴的覆盖和施工标志,夜间应有照明警示标志。

22、乙方不得随意增加、挂靠、转包,一经发现立即清退。

在工作中遇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由甲方配合完成的工作,应书面提出申请,经发包单位领导批准后,指派有关部门、班组配合完成。

23、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换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以及关系到施工安全及质量的特殊工种人员,特殊情况需要换人时须征得发包单位的同意,并对新参加工作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

24、承包商不得使用童工,施工人员不得有承包工程的职业禁忌症。

四、安全生产事故甲乙双方责任划分

1、乙方必须及时如实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甲方汇报生产安全事故和事故隐患情况,不得迟报、瞒报事故和事故隐患。

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因工伤亡报告制度,由乙方原因所造成的工伤事故,责任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以最快捷的方式及时逐级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和甲方。

同时施工方积极组织抢救工作,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

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做好记录或拍照。

4、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上级主管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

凡因施工方隐瞒不报、作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5、乙方必须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6、如乙方发生因工伤伤亡事故,甲方应协助乙方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五、罚则执行甲方《基建矿井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安全检查处罚办法》、《安全奖惩办法》及甲方制定的相关管理罚则。

六、安全抵押金乙方应按承包项目合同价的标准,将万元在签订合同后、项目开工前,交至甲方财务部门作为安全抵押金。

七、其它本协议与双方签订施工合同时效相同。

签订施工合同时,签订本协议。

施工合同到期后,本协议同时终止。

本协议自年月日开始实施,至年月日完成。

本协议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月日

年月日

天然气管道施工方案 篇12

甲方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乙方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一、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国家有关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的要求,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场所的安全、卫生环境,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定本施工协议。

二、 施工项目:

三、施工地点:

四、 施工时间:

五、协议内容:

第一条 乙方的资质审查由甲方审查确认,乙方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

2、具有有效的法人代表资格证书;

3、具有由劳动部门颁发的“安全施工合格证”、近两年安全施工证明;

4、安全施工的技术素质(包括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等具有安全施工的技术素质)及特种作业人员应具有相应证书;

5、配备安全施工管理机构及其人员(30人以上的承包单位必须配有专职安全员,设有二级机构的承包单位必须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

6、配备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

7、具有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及办法。

第二条 本工程的安全目标是:无重伤、死亡事故;无人身群伤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无设备重大损坏事故。

第三条 本工程安全管理的方针和原则: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遵循安全管理制度化、人员行为规范化、安全设施标准化、物料堆放定置化的原则。

第四条 甲方安全管理体系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最高机构(该机构成员包括各参建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人)。该管理体系下设安全员,负责日常工作。乙方要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建立相适应的安全组织机构。

第五条 甲方和乙方的行政负责人是本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施工负全责。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甲方和监理单位有权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进行监督管理。

2、甲方和监理单位有权严格审查乙方的安全资质。

3、有权参加审查乙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并督促执行。

4、帮助协调承包人在交叉作业中存在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问题。

5、有权督促、检查乙方对其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对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严重失控的单位,发书面安全不符合项通知,有权视其情况责令其停工整顿。

6、负责组织相关人参加的联合安全施工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7、协助施工现场总平面管理,确保现场文明施工。

8、负责合同中规定由甲方承担的有关安全、劳动保护等其他事宜。

第七条 乙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施工现场安全由乙方负责。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的标准和规范、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服从甲方在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监督和指导。

3、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建立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单项施工项目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经甲方审查后实施。

4、承包人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是经过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持证上岗的;所有作业人员中没有未成年工和不适应现场安全施工的老、弱、病、残人员。否则,发包人现场管理人员有权要求上述人员立即停止作业并离开施工现场。

5、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是专业厂家生产并经检验合格产品,符合检验周期。

6、起重设备、压力容器等设备的报装、验收、效验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协助。

7、乙方必须按国家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办理施工人员的工伤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

8、乙方在现场设置各种安全标志及安全保护设施,并要考虑与其它单位整体的协调性。

9、施工现场严禁存在“三合一”(办公、仓库、生活)场所,夜间现场值班人员应向发包人备案。

10、凡由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凡由乙方责任造成的火灾和设备损坏等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发生的事故必须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处理,并按规定统计上报。

11、严格按基建程序、施工程序、建设工程安全工作规程进行施工。 第八条 乙方向甲方交纳 元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合同到期无安全事故后返还。

第九条 甲方发现施工中的不安全行为,有权纠正或立即停止其工作;施工中存在习惯性违章、严重违章的,甲方根据情节对乙方进行处罚 元的违约金。违约金应以现金的形式给甲方上交。

第十条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乙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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